日前,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发布《关于评选“智慧教学试点项目”和“智慧教学之星”荣誉称号的通知》,请各位老师积极申报。本次评选不限名额,教务处汇总后均统一报送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。
请于 11 月 21日前将纸质版《智慧教学试点项目申报表》《智慧教学之星申报表》(见附件),一式一份,交至教学办公室(化学楼中楼407),电子版发送至hxjx@nankai.edu.cn,联系电话:23508841。
附件1: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关于评选“智慧教学试点项目”和“智慧教学之星”荣誉称号的通知.pdf
教务处关于转发教育部在线教育研究中心《关于评选“智慧教学试点项目”和“智慧教学之星”荣誉称号通知》的通知.pdf